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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继承公证中办理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时的注意事项

发布:2019年05月09日编号:2046-199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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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继承公证申请办理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对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应予以注意:


一、存在网签的情形

    在办理太原继承公证登记申请时,网签合同买受人应到登记机构现场签署同意书,或提交经公证的网签合同买受人同意申请人办理因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的书面文件,否则将不予办理登记99信息网www.99xinxi.net

二、存在查封的情形

    建议待解封后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在查封期内的,将不予办理登记9.9.信.息.网。关于查封的解封问题,请向查封法院进行咨询。

三、存在异议登记的情形

    申请人坚持办理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时应提供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9 9 信 息 网

四、存在抵押登记的情形

1.抵押权人既不同意注销抵押登记也不同意办理变更登记的,将不予办理登记。

2.抵押权人同意注销的应先注销抵押登记后申请人再申请不动产登记9 9 信 息 网

3.申请人与抵押权人同意进行抵押变更的,在办理继承不动产权利登记时,申请人应与抵押权人一并到场,共同提交双方关于同意办理抵押变更登记的书面文件。抵押权人不能到场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双方关于同意办理抵押变更登记的书面文件RglB

五、存在预告登记的情形

1.预告登记权利人既不同意办理预告登记注销也不同意办理变更登记的,将不予登记。

2.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注销的应先注销预告登记后申请人再申请不动产登记原文www.99xinxi.net

3.双方同意进行不动产预告登记变更的,申请人应与预告登记权利人一并到场,共同提交双方关于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的书面文件。预告登记权利人不能到场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双方关于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的书面文件9_9_x_i_n_x_i_n_e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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